学校科研处是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 根据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负责编拟学校教育科研的近期、中期及长远规划;制定学校有关教育科研的条例和规章制度。
2. 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开题研究、过程指导,鉴定结题和成果推广等管理工作。
3. 负责学校各级各类教育科研成果、教师发表论文或获奖论文、出版专著的统计、评价、审核、奖励申报等管理工作;负责结集出版《华师教研》工作。
4. 负责教师继续教育、青年教师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师带徒与帮扶结对工作、负责学校校本课程的研发工作。
5. 协助学校其他部门组织教师进行校本培训、理论研讨、专题研修、教育论坛、同课异构等教学研讨活动。
6. 积极组织教师进行各级各类名师申报工作,参与实施学校名师培养工程,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7. 负责学校教育科研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工作;建立健全各类科研档案管理工作。
8. 负责学校与校外之间的科研交流与合作工作。
9. 积极开展课堂教学研究与教学质量的分析评估研究工作,为教学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10. 协作处理学校学术委员会的相关日常管理事务;完成学校党总支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