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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日期:2015-09-11 】

为了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进以德育为核心,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通过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接触自然,了解社会,丰富见闻,获得亲身参与、研究、探索的机会,学会分享与合作,全面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暂定于 2015 1026日——30日期间组织学生参加秋季社会实践活动。为择优选择服务单位承办本次活动,特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各单位积极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2015年秋季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二、招标项目概况及要求:

1、活动年级:高二年级班级数17,学生930人左右,老师20人左右。

2、根据学校会议研究,活动内容、目的及意义如下(具体如下表所示)。

活动对象

活动内容

活动目的及意义

高二年级学生

(A部分 人)

追忆红色记忆,体验红色感动—井冈山

1、引导学生参观革命老区的众多革命遗迹,祭奠与缅怀革命先烈,学习革命先烈的英雄事迹与崇高信仰,激发他们的爱国情怀,树立更为远大的志向。

2、引领学生参观井冈山自然风景区,纵览祖国锦绣河山,在亲近自然、丰富见闻、愉悦身心的同时,增进其民族自豪感、自信心。

3、引导学生感知和体验老区的生活,培养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从而学会珍惜自身来之不易的生活和学习条件。

3、本次招标截止时间为:201592917时。

三、投标方资质要求:

1、 投标方必须是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具有“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策划、组织与指导”等经营权限的单位或机构。

2、 投标方必须是独立的第一企业法人,凡挂靠的单位、部门或个人谢绝投标。

3、 投标方需向学校提供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以备查验。

4、 投标方需具备多次组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能列举至少三个类似的成功案例(必要时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备查验)。

四、具体活动要求:

1、投标方拥有专职社会实践辅导员队伍,在活动当天需为每班配备1-2名辅导员负责学生组织管理、安全维护、活动解说等工作。

2、井冈山活动期间,投标方需充分考虑并能妥善解决活动中的住宿、餐饮等问题,并要以车为单位,每车至少配备1名资深导游,全程为学生提供讲解服务。

3、井冈山活动期间,要求安排学生入住农家,给学生安排适度的农活,并给每位学生印发《学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指导学生完成一次老区农村社会调查,让学生能够充分感知和体验农村生活。

4、组织学生穿“红军服”重走一次“红军路”,学习当年革命前辈们不怕困难、百折不挠的精神,弘扬“井冈山精神”的精髓。

5、在活动正式开始前,中标者需组织学校工作组对活动中所涉及的住宿、用餐、交通等保障条件进行实地考察,经确定合格后方可最终签订合作协议。

6、投标方必须为参加活动的师生购买保险,并提供承保单位的有效证件。

五、投标书要求:投标方需向学校提交正式的投标书,标书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 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策划的完整的活动方案(对活动主题、意义、内容、行程作出详细的说明),且要体现出教育意义。

2、 针对本次活动制定的安全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对活动中涉及到的交通、住宿、餐饮、组织管理、应急处理办法等都有详细说明)。

3、 涉及到本次活动交通、饮水、用餐等事宜的服务单位,投标方需提供各合作单位的有效证件以备查验。

4、 针对本次活动的报价表,对各收费项目及金额进行说明。

5、 标书需装订成册并密封后递交学校。

6、 标书中涉及到的各项证件、密封口均需加盖投标方公章。

六、开标与评标:

1、 开标时间暂定为:93015时,地点为:龙岗中心城飞扬路398号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根据学校情况决定是否通知投标方代表到学校进行现场说明)。

2、 为保证公平公正,学校在收到投标方提供的标书之后,会组织家长委员会及学生代表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统一开启标书,审查投标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并对投标方提供的活动方案、安全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

3、 评标委员会以综合评分的方式(按照同等价格比质量、同等质量比价格的原则,综合衡量投标方的资质、实力、信誉、业绩、市场影响、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的完善度等进行评分)来确定中标者。

4、 中标者确定以后,学校将通知中标方,并约定时间签订合作协议。费用结算方式以双方协议为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无效标书。

1、未能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完整的标书文件。

2、未能提供投标方及合作单位的各项有效证件或证件未加盖公章。

3、标书未密封处理或密封口未加盖公章。

4、标书不符合正规标书规范及要求。

5、标书在招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

八、符合招标要求的各单位在参与投标之前必须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本招标公告,若对本公告有任何疑问,应及时与招标方联系。

九、中标选择:

根据综合得分。最高分为中标企业。(如果最高分有相同的按投标总价低者优先)。如果中标企业通过考察被发现与标书不符,则由第二名接上为中标企业。

十、 项目实施地点: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指定地点。

十一、 邀标截止时间:201593008点。

十二、邀标的报名确认:

请投标人于201592917点之前带齐合格投标人的证件报名确认参与本次邀标。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93008点至10点,地点: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德育处。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上述版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但不局限以下内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对本次招标项目具体报价、对本次招标项目的落实方案。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

地 址:龙岗中心城飞扬路99号 联系人:刘杏老师 13725541510

十五、 开标地点:龙岗中心城飞扬路99号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

特此公告

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德育处

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