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务办公 > 办公室 > 正文

华中师大学龙岗附中聘用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6-05-30 】

为进一步调动聘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现对我校聘用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定如下方案:

一、财政核拨标准

根据深人社发194号有关精神,从2012年9月1日起,临聘教师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提高至:高中7550元/月/人。

二、实施范围

我校编内备案的临聘教师,自2014年9月1日起按照本分配方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经费渠道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由学校从人力资源保障(人事)部门、财政部门核拔的临聘教师工资总额中,按照1000元/人标准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

按照7:2:1比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工作量绩效工资、考勤绩效工资和考核绩效工资三个部分。

五、工作量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工作量绩效工资由课时工作量津贴、关键岗位工作量津贴、管理和教辅工作量津贴组成。

(一)课时工作量绩效津贴计算办法

1、教师课时工作量计算办法

课时工作量=标准课时数(实际授课时数)�年级学科系数(年级学科系数设置如下):

年级

语、数、英

物、化、生

政、史、地

其它学科

高一上

1.35

1.2

1.2

1

高一下、高二

1.35

理1.2、文1

理1、文1.2

1

高三

1.5

1.3

1.3

1